王樹茂,國家發改委、世界銀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執行主任,在過去的15年間為在中國引入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作為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服務產業的辛勤耕耘者,在業內,幾乎所有節能服務公司的人都知道這位年過七旬的資深節能專家。
可是恰恰也是他,在看到這一產業發展的同時,為這一產業的下一步發展方向憂心忡忡。“中央對節能減排高度重視,各級政府也都在‘狠抓’節能減排,但實際的狀態是,政府對節能控制力度弱,對相關法律執法能力嚴重不足,節能工作抓的不到位。”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專訪時,王樹茂言辭激烈。
現在政府抓節能的方法不對
《中國經營報》:上半年,國家先后出臺兩個文件,《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每節省相當于1噸標準煤的能源,節能服務企業將獲得不低于300元的獎勵。對此,市場普遍認為,在政策支持之下,節能服務公司將迎來井噴式的發展,您怎么看?
王樹茂:《意見》頒布以后,原來一直困擾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稅收問題和節能效益分享的財務處理問題得到了解決,但是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發展的最大障礙依然存在,節能技術市場的混亂和企業信譽問題仍然嚴重阻礙著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
這兩個文件,其中一個是關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的。發獎金看起來不錯,有錢大家一定會搶,一些地方政府節能管理部門也樂意做這樣的事情。但這種獎勵辦法能有助于解決節能技術市場的混亂狀況嗎?能有助于解決節能服務公司因企業的信譽問題而面臨的風險嗎?能解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難問題嗎?一句話,寶貴的國家財政資金沒有用到點子上。如果有限的國家財政能通過支持政策創新、機制創新,創造良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環境就好了。人們總習慣于老辦法,老思路,懶漢哲學,因為發獎金的方法最簡單。
《中國經營報》:那你認為,目前的節能減排市場具體存在的問題是什么?
王樹茂:我國各行各業中普遍存在著大量的節能效益和經濟效益都很好的項目,但現在無論是政府機構和企業都沒有真正的動起來,關鍵是現在政府有關部門抓節能的方法不對。
從合同能源管理來說,最大的市場就是政府樓宇、醫院、大學、中學、小學等,上個世紀在國際上出現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稱ESCO)的時候,一些發達國家的動作很快,例如美國聯邦政府立法允許政府機構等單位通過ESCO服務節省下來的能源費用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也就是從能源預算里支出這一部分費用,視同能源費用支出。由此美國的ESCO發展很快。
可是在我國,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環境一直存在嚴重問題。
比如說搞能源審計,前幾年各省市對國內“千家企業”或省市內“500家企業”等等開展能源審計,但是實際有多少企業按照能源審計報告去實施節能項目了?很少!我曾經去一個省里做能源審計的機構去看,負責人說,他們才6個人,卻要在一個月內做20家企業的能源審計。結果是,企業報一些數字,審計機構按規定的格式寫一寫報告就上報了。企業出錢讓他們寫審計報告,不按企業提供的數據寫報告,就不給審計費。這不是在作秀、搞“運動”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下簡稱《節能法》)這個法很好,但現在各級政府的執法能力很弱。例如,《節能法》規定企業或能源審計單位提供假數據要罰款,現在也沒聽說哪一家被罰款,發現了問題向誰舉報?舉報了又由誰審理執法?這些都不明確,法律就只停留在紙面上了。
對節能工作的支持要落實在技術和融資上
《中國經營報》:你提到了節能工作的這么多問題,節能工作難抓,深層次的原因是什么呢?
王樹茂:節能工作說起來很重要,做起來很難,原因是擋在我們面前的有三大障礙。
首先是認識障礙。現在盡管中央政府非常重視,但地方雨點小,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抓好政府部門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認識問題。我認為,克服認識障礙的關鍵是實施“頭頭工程”。一定要對企業“一把手”進行非常嚴肅的節能減排教育,讓他們真正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在我國,節能項目的經濟效益普遍很好,不是增加企業的負擔。“認識”不能僅停留在口頭上,應層層簽訂節能減排協議,明確節能任務指標、落實可核查的措施清單、建立監管機制和獎懲辦法,讓企業有壓力,能夠行動起來。
二是技術障礙,目前國內可推廣的行之有效的節能技術很多,但技術市場混亂,信息不對稱和技術服務不到位。克服技術障礙的關鍵是在每個省市應該扶植公正獨立的第三方檢測隊伍,這樣就可以有效評價節能技術,評估企業能效,為企業推薦優秀的節能技術和節能產品,為政府核查企業的節能目標是否真正實現。當節能服務公司與企業發生節能效果爭執時,也可由這種機構為仲裁機構提供依據。
第三就是融資障礙。目前,企業怕節能服務公司的技術不可靠;節能服務公司在墊資實施節能項目后,怕企業在支付合同款時找各種借口“能拖就拖,能賴就賴”。我國普遍缺乏有利于節能項目實施的良好信譽環境與氛圍。此外,眾所周知,中小企業融資難,節能項目融資更難,原因是節能項目一般不形成優質資產(不能成為抵押品),又不是增收項目,而是減支項目,同時節能效益不容易界定,所以節能項目的特有風險常常使金融機構和投資商望而卻步。當務之急是創造良好的節能項目投融資的信譽環境。我提議發行“碳券”是解決節能減排資金來源的方式之一,但是關鍵還是金融創新。
我作為國家發改委、世界銀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執行主任,深有體會。這個項目的第二期,我們用2200萬美元(約1.5億元人民幣)作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貸款擔保風險儲備金,委托中國投資擔保公司為弱小的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5年來為41個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了5.1億元的貸款擔保,促成了10.1億元節能項目投資(143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以目前的銀行貸款的評估系統來評估,如果沒有這種擔保,這些公司是根本不可能獲得銀行貸款的。我們只收取1.1%的保費,至今擔保資金并沒有丟失,2200萬美元還在財政部的專用賬戶里。這說明,金融創新,利用擔保機制的杠桿放大作用,能用少量的資金來撬動大量節能投資,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既然國際項目可以這樣做,國內是否也可以用有限的用于支持節能減排的財政資金來這么做?金融創新的方式很多,我這里說的擔保機制只是其中一種而已。
《中國經營報》:今年年底,要完成“十一五”的單位GDP能耗下降20%的規劃,現在看來,2010年第一季度單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同比上漲3.2%,形勢十分嚴峻,在您看來,按照目前的形勢節能減排是否能達成預期目標?
王樹茂: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現在“十一五”節能目標實現起來那么困難,也跟我們抓節能沒抓住要點有關系,關鍵是我們要認清楚擋在我們前面的認識障礙、技術障礙、融資障礙這三大障礙,并解決這三個問題,這樣,完成“十一五”和2020年的節能減排目標就不會成問題。
文章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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