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積極開展承壓燃煤鍋爐檢驗。充分發揮質監職能作用,依托市特檢所技術力量,對符合環保要求的承壓燃煤鍋爐開展監督檢驗。同時,持續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存在安全問題和隱患的承壓燃煤鍋爐,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確保鍋爐使用安全。
二是及時發布公告。根據省質監局《關于轉發<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進一步推進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的通知>的通知》和市政府有關要求,及時在市局官方網站和市級媒體發布公告,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承壓燃煤鍋爐停止辦理安裝、檢驗、以及使用登記手續。
三是跟蹤檢查督導。緊盯中央環保督查反饋問題后續整改,按照省、市有關要求,對涉及我市承壓燃煤鍋爐整治情況及時跟進,對不符合環保要求淘汰及整治的承壓燃煤鍋爐和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承壓燃煤鍋爐依法依規認真履行鍋爐變更、報廢、改造、拆除以及注銷手續,并督促各縣區局定期向市局匯總上報相關數據,逐臺掌握整治進展情況,確保有效監管。
四是堅持依法抽檢。將商品煤煤質抽檢納入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進一步加大煤炭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煤質檢測頻次,對銷售不合格煤炭的經銷商和使用不合格煤炭的企業,分別移送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并向社會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