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鍋爐為立式電加熱熱水鍋爐,主要有鍋殼筒體、鍋殼上下封頭及電加熱管安裝管等組成。
該爐型具有下列優點:
1)結構簡單,安裝使用方便,占地面積小。
2)全自動化操作,運行無噪音,對環境無任何污染。
3)升溫迅速,熱效率高。
二、鍋爐安裝
注意:鍋爐的安裝必須符合下列標準的要求: 1、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 2、GB50273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3、GB50235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4、GB50236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5、GBJ242采暖與衛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
1、準備工作
鍋爐安裝必須持有《鍋爐安裝許可證》的單位承擔安裝,安裝前,安裝單位應帶有關資料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辦理安裝審批手續,施工人員應仔細閱讀和熟悉隨爐圖樣及技術文件,了解和掌握施工中各項技術要求。
2、鍋爐主機安裝
本鍋爐主機安裝極為簡便,鍋爐放置周圍保持良好距離,以利于日后之操作和日常維修保養,另外,場地要避免潮濕。
3、水泵及管道儀表閥門安裝
(1)水泵固定應牢靠,以防震動。
(2)鍋爐房內管道及鍋爐的供水管、回水管、排污管、排汽管的安裝應按《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及JB/T10393-2002“電加熱鍋爐技術條件”的要求執行。
4、電加熱元件安裝
(1)電加熱元件的安裝應符合GB50169《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及GB5025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執行。鍋爐及其動力柜、控制柜具有可靠、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2)按照電路圖將電源線,控制信號線與電控線相連接,應裝設保護裝置。
(3)選擇適當容量之電源開關,固定于方便操作位置,并測試電壓是否符合要求。
(4)請裝漏電自動斷電器,因本鍋爐之電熱管有漏電現象,足使該斷電器隨時保持在OFF位置。
三、鍋爐整體水壓試驗
以上安裝進行完之后,鍋爐與管道一并進行水壓試驗,試驗環境溫度應高于5℃,低于5℃應有防凍措施,試驗壓力為0.2MPa,在試驗壓力下保持20分鐘,然后降到工作壓力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四、煮爐
特別提示 煮爐不符合要求,將腐蝕受壓元件,危害鍋爐安全運行,影響鍋爐使用壽命!! |
鍋爐安裝完畢后,要進行煮爐,煮爐的目的是要清除筒體內鐵銹、油污等雜質,煮爐可按以下要求:
1、關閉出水閥,給鍋爐上水使之達到正常水位,并檢查有無漏水現象。
2、用漏斗從大氣連通管將煮爐藥品溶液一次加入鍋內,(不允許將藥品固體和濃度藥液直接加入鍋內)。藥品用量可按下列選用。
藥品名稱加藥量(kg/t水)
NaOH2—3
Na3PO42—3
Na2CO33—4.5
3、煮爐時應有較高水位,加藥后應封閉加藥口,啟動加熱程序,開始煮爐,煮爐時間的長短由爐子的質量而定。
4、煮爐期間,應定期取水樣化驗,分析鍋水堿度和磷酸根含量,當堿度低于45毫克當量/升時,應補充加藥,除堿度外,煮爐最后階段要求磷酸鹽含量穩定方能認為煮爐合格。
5、煮爐完畢后,水溫降至50℃以下后,放掉鍋水用清水反復沖洗,檢查鍋爐內部和曾與藥液接觸過的閥門等,檢查排污閥有無堵塞,直至鍋無鐵銹或油污為合格。
五、鍋爐試運行
鍋爐煮爐合格后,應進行整體運行,可按以下要求進行;
試運行應帶負荷進行,時間為4-24小時。
特別提示 1、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員應詳細閱讀產品安裝使用說明書,熟悉圖紙,對設備做到心中有數。 2、鍋爐運行時,必須先啟動循環水泵,然后再開啟主機電源! 3、溫度表在運行時管理及操作不當,會危機鍋爐安全!! 4、水質不符合要求,會使泥沙沉淀鍋筒下部,形成水垢并破壞水循環!! |
5、操作運轉注意事項
1)打開進水閥開關,向儲水箱內進水,并檢查水箱內浮球閥是否靈敏可靠。
2)關閉排污閥。
3)先確認操作開關置于關閉(OFF)狀態,再打開主電源開關,將電源送至本爐,此時電源指示燈(紅燈)會亮,而后打開本爐總電源開關置于打開(ON)位置,此時鍋爐開始操作,水泵開始供水,此時給水指示燈(綠燈)會亮。
4)確認水已進入爐體內后,同時檢查水位是否達到鍋爐滿水。
5)關閉出水閥。
6)當鍋筒達到滿水后,電熱指示燈(黃燈)會亮,鍋爐開始加熱升溫。
7)鍋爐的給水,其水質應符合GB/T1576-2008《工業鍋爐水質》的規定。
8)對于加熱管、水泵等要經常進行監測,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必要時停爐檢修,切不可大意。
警示:鍋爐水溫不低于50℃時,循環泵嚴禁停止運行!! |
六、停爐
1、停爐
停爐有正常停爐和緊急停爐兩種,在正常情況下鍋爐的停爐應注意事項:
(1)、將操作開關置于(OFF)關閉狀態,關掉主電源開關。
(2)、關掉主電源開關后,待水溫低于50℃時,打開排污閥,將爐體內熱水排放掉(排污閥待第二次工作時再打開)。
2、緊急停爐
遇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進行緊急停爐:
A、鍋爐水位低于水位電極設置下限值時。
B、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C、鍋爐水位超過最高水位電極設置值時,水位電極仍沒有啟跳反映。
D、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E、溫度表及水位電極失靈。
F、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G、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七、保養
長期停用的鍋爐應進行保養,鍋爐停用后,放出鍋水,將內部污垢徹底清除干凈,重新注入已處理好的軟化水,使軟化水充滿鍋爐。(安全閥內有水溢出來)關閉閥門即可。寒冷地區不得采用此法保養。
八、水質處理
本爐可采用爐外水處理,也可采用鍋內加藥方法進行水處理;對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如下:
項目 | 鍋外化學處理 | |
給水 | 鍋水 | |
懸浮物,mg/l | ≤5 | |
總硬度,mmol/l | ≤0.03 | |
總堿度,mmol/l | ≤14 | |
pH(25℃) | ≥7 | 10~12 |
溶解氧,mg/l | ≤0.1 | |
溶解固形物,mg/l | <3500 | |
含油量mg/l | ≤2 |
鍋內加藥量按給水硬度計算,運行中需Na3PO3.12H20用量=YDX5(g/t水),點火前須每噸水另加藥65克。給水硬度用EDTA滴定法去測定,詳見GB/T1576-2008《工業鍋爐水質》。將所需之Na3P03.12H20制成濃度為20%m1/L的溶液倒入水箱,此水就作為鍋爐進水。加藥處理效果與鍋水堿度有關,在運行中應控制鍋水堿度10-20%m1/L,鍋水堿度降低時應增加排污以增加堿度。只需要按照上述辦法進行水質處理,就能大大減少水垢,延長鍋爐使用壽命,還可節約能源。采用加藥處理后,鍋水不能直接飲用。在運行中,鍋水應每班化驗一次,如給水水源水質不變,亦可定期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