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貫徹〈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九年一月七日
海南省貫徹《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實施方案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促進落實我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指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的規定和要求,通過健全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制定節能工作目標、完善制度、細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等,使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規范化、法制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設節約型公共機構。
二、組織領導
為全面貫徹落實《條例》,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活動深入開展,全省以公共機構節能聯席會議的形式,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實施領導。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具體工作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有關單位責任分工如下:
(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1.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省直機關實施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2.制定省直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并按規劃實施節能管理;
3.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
4.會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建設廳制定省直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改造;
5.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共機構用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浪費能源行為;組織實施節能經驗交流,開展節能評比;
6.受理各公共機構報送的能源消費情況材料及統計匯總,對年度節能情況進行分析;
7.配合省節能減排辦公室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科學知識,推廣運用節能技術、節能產品;
8.接受單位或個人對公共機構浪費能源行為的舉報,并及時作出調查處理;
9.會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省建設廳、省審計廳、省財政廳依據省審計廳的審計結果,共同研究制定省直公共機構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報省政府審批。
(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
1.負責指導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實施公共機構節能管理;
2.負責指導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公共機構節能整體規劃;
3.負責為省直機關公共機構提供節能設計、節能評估等服務;
4.協助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技術培訓、節能檢測,提供節能咨詢服務;
5.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跟蹤檢查;
6.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建設廳、省審計廳、省財政廳依據省審計廳的審計結果,共同研究制定省直公共機構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報省政府審批;
7.履行《條例》中規定的其它職責。
(三)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參與制定和組織實施省直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及能源消費定額;
2.履行《條例》中規定的其它職責。
(四)省財政廳:
1.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省建設廳、省審計廳依據省審計廳的審計結果,共同研究制定省直公共機構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報省政府審批;
2.負責制定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并將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節能產品,實行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
3.在年度預算中安排公共機構節能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公共機構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節能改造、先進技術及產品的推廣運用、節能培訓和表彰獎勵等;
4.履行《條例》中規定的其它職責。
(五)省審計廳:
1.負責對公共機構用能單位的能源使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利用等經濟和環境效果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為制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支出標準提供依據,為公共機構節能改造提出科學的建議和意見;
2.形成公共機構用能審計報告,包括省直公共機構用能基本情況、重點用能設施配備、能源管理狀況、能源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內容;
3.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省建設廳、省財政廳依據省審計廳的審計結果,共同研究制定省直公共機構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報省政府審批;
4.履行《條例》中規定的其它職責。
(六)省人事勞動保障廳:
1.負責將公共機構節約能源工作納入績效評估范疇,并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進行節能考核;
2.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評選活動,對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3.履行《條例》中規定的其它職責。
(七)省建設廳:
1.負責對公共機構建筑節能進行評審評估;
2.負責對公共機構建筑能耗進行審核;
3.協助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建筑節能設施進行改造;
4.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省審計廳、省財政廳依據省審計廳的審計結果,共同研究制定省直公共機構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報省政府審批;
5.履行《條例》中規定的其它職責。
三、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學習宣傳(2009年1月)。
2009年1月底前,各級公共機構要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條例》進行一次全面學習,掌握基本要求和相關規定,增強節能意識。采取出墻報、宣傳欄和張貼標語等形式加強節能宣傳,使節能工作人人皆知。
各市、縣及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未召開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動員大會的,要在2009年1月20日前召開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動員會,部署相關工作,并抓好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宣傳與教育。
第二階段:成立管理機構,建立數據臺賬(2009年2月)。
各省直單位要在2009年1月22日前明確本單位節能管理人員和單位分管領導,并著手實施本單位節能管理。各市、縣要在2009年1月底前建立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機構,并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
各省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管理人員和分管領導名單于2009年1月22日前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縣節能管理機構成立后及時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傳真號為65342794)。市、縣公共機構的節能管理人員和分管領導名單報各市、縣機關事務管理部門。
省直各單位要在2009年2月20日前完成2005—2008年度用能統計(見附件1),省直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系統還要匯總用能情況(見附件2),上述統計和匯總情況于2009年2月25日前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縣公共機構的2005—2008年度用能統計報市、縣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各市、縣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匯總(見附件2)后于2009年2月28日前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第三階段:完善節能管理制度,制定節能規劃(2009年2月)。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從2009年1月份開始,會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等單位制定2009-2010年省直機關公共機構節能整體規劃,3月5日前將節能規劃印發各單位執行。2009年1月底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制定能源消費統計、監督檢查、通報及管理等制度。在2009年2月15日前,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2009-2010年節能規劃,分解年度節能目標,并完善節水、節電、節油、節約辦公用品等日常管理制度及用能公示制度,加大制度執行力度,確保節能工作規范化、法制化。
第四階段:整體推進(2009年3月至以后)。
從2009年3月開始,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進入全面整體推進階段。各單位要按照節能規劃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節能管理,確保節能目標落實。對列入節能改造計劃的要根據財力分期分批實施改造。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各市、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機構要著力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2009年2月28日前完成2005-2008年度各公共機構用能統計、匯總,建立用能數據臺賬。
二是會同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建設廳、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等部門依據2005-2008年度用能統計總體結果,結合各公共機構實際情況,初步測算各項能源消耗定額,經反復論證后制定能源消耗定額支出標準報省政府審批。
三是組織開展節能監督檢查。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省節能執法監察大隊,各市、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機構會同本市、縣節能降耗主管部門,分別對省直公共機構和本市、縣公共機構的用電、用水、用油等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四是開展年度節能考評。各級節能管理機構每年年底會同有關單位對本級所有公共機構開展以節電、節水、節油為重點的用能考評,掌握用能基本情況。
五是開展年度節能表彰活動。2009年底召開節能表彰大會,對開展節能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和表彰;對不重視節能工作、未達到節能目標的單位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以后每兩至三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省公共機構節能聯席會議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成員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聯席會議主要研究確定節能工作規劃;安排部署重要節能工作;通報節能工作情況;研究解決節能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研究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經驗交流、檢查、評比及表彰等工作;研究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它節能工作事項。
(二)建立節能目標管理責任制。各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節能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簽訂責任狀,確保節能目標落實。
(三)建立節能考評制度。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機構每年開展一次節能工作考評。重點考評組織領導情況、制度建設情況、節能目標落實情況。具體的節能考評標準及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四)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市、縣和省直的節能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進行跟蹤檢查,通報節能管理情況。
(五)建立用能審計與公示制度。每年定期對各單位的用能系統、設備的運行及能源使用情況進行技術和經濟評價,并對各單位用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六)建立用能獎懲制度。定期召開表彰大會,對節能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不重視節能工作、未達到節能目標的單位通報批評。對未達到節能目標的單位,取消其當年的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專門性行政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重要配套法規,它以法規的形式將公共機構的節能管理工作賦予了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各單位要強化執法意識,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實負起節能責任,加強對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周密安排。財政、審計、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同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合作,搞好工作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嚴格管理。公共機構節能的重點是節電、節水、節油、節約辦公用品,與我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要突出抓好節能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規范節能管理,明確責任。要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認真抓好經常性的節能管理工作,做到處處講節約,時時注意節約,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要堅持統籌兼顧,把節能管理與其它事務工作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做到相互推動,相互促進,努力實現機關建設科學發展。
(三)注重探索創新。要發動群眾從本單位實際出發積極出主意、想辦法,探索節能新措施。要大力推廣運用新技術、新產品實施節能。對能耗大的設施設備要有計劃有步驟實施節能改造。新建公共機構辦公用房必須采取節能措施,并開展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的項目,不得批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