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對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包括達不到國家現行節能設計標準的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機構建筑和20000平方米以上社會投資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調、熱水、照明等用能系統和建筑外窗。對城市公共照明改造包括改造光源、燈罩和控制系統,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淘汰白熾燈、高壓汞燈和能效未達到國家標準的高壓鈉燈。
按照“示范先行、循序漸進”的原則,2017年,我市將率先啟動醫院、學校、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和使用中央空調系統的辦公建筑以及城市公共照明節能改造示范。公共機構建筑、城市公共照明節能改造一般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按服務類項目進行政府采購,鼓勵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擇優確定節能服務公司。
此外,我市還將加大對節能改造的財政金融支持。除了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國家試點,爭取中央資金支持之外,市級財政負責泉州市本級政府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泉州市屬醫院和以市為主管理的市直學校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補助,根據市住建局及項目主管部門核定的項目節能改造完成情況,對節能率不低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率不低于15%的其他公共建筑,給予15元/平方米補助。而符合條件的城市公共照明節能改造項目還可按《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當年發布的申報指南申請合同能源管理獎勵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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