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建設是東莞市承接的國家級改革試點工作任務。東莞市財政局作為牽頭單位,多措并舉積極牽頭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制度體系。針對示范城市建設工作,東莞市成立了以市委副書記、市長為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為第一副組長,20多個局委辦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示范辦公室分別制定出臺2014、2015年和2016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建設行動計劃,科學規劃項目建設進度路線圖、明確責任單位、強化監測預警并加強督導檢查等工作;各年度定期召開節能減排示范城市建設中期督導會,全力推進示范工作。同時出臺了百余項政策、法規和實施方案,包括產業調整促進政策、污染治理政策、財稅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差別化水價、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化價格和環保收費政策等,堅持把節能減排示范建設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軌道。
二、簡化審批程序,創新治理機制。出臺《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截污次支管網項目審批工作程序》,明確規定項目立項、初步設計和施工準備等不同階段,相應的審核流程與審批時間,簡化項目報批程序,縮短項目前期準備時間,加快推進截污次支管網建設;創新水環境治理機制,對城市主要江河干流、支流實施河長制,對城市內河涌實施涌長制,對城市主要水庫實施庫長制,促進城市水生態功能按每年實際確定的水質目標逐步改善。
三、創新財政融資方式,推進第三方治理。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將“東莞市水生態建設項目一期工程”交由市水投集團建設,再由市水投集團向國開行進行融資。目前我市已經選取鳳崗等9個鎮街節能減排截污次支管網工程(投資估算12.25億元),作為水生態一期工程試點,并完成了政府采購、融資交割等相關手續。同時,建立7個環保基地,鼓勵重點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第三方治理”的原則,把市場機制引入環境污染治理,推行治污集約化、產權多元化、運營市場化的第三方治理模式,有效提升環境污染治理效果。
四、積極迎接考核,確保完成任務。2015年我市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績效考核結果為103.77分,考核得分全省最高,成績較為理想。2016年是我市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建設的最后一年也是關鍵之年,初步測算,2016年上半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5.01%,已經超額完成了2016年全年節能任務。減排方面,截止2016年8月底,我市共形成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凈減排量分別為1100噸、60噸、5320噸和4110噸,已完成年度比例分別為100%、100%、86%和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