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公 告
2013 第19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財建[2009]213號)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1.6升及以下乘用車)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財建[2010]219號)以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調整節能汽車推廣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1]75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組織對地方上報的節能汽車推廣目錄信息變更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進行了審核。現將《“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推廣目錄(第八批)》(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2012年]第20號公告)變更事項予以公告。
附表:“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推廣目錄(第八批)信息變更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