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動力蓄電池回收等
制定法律法規
周善紅建議,對動力蓄電池結構設計、連接方式、工藝技術、集成安裝的標準化作系統梳理和規定,確保拆解、檢測環節的一致性、安全性和經濟性。對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運輸、儲存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積極引導行業相關企業參與標準制定。進一步落實動力蓄電池編碼制度及可追溯體系,保證電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記錄,提高監測評估的準確性和便利性,規范和引導回收利用產業規模化、有序化發展。
構建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體系
周善紅建議,構建規?;⒏咝Щ膹U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體系,主要包含整車企業、銷售企業、消費者、動力蓄電池回收企業、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等。積極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汽車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時要對電池的回收利用負責。通過押金制度和開展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的廢舊電池回收意識,積極引導其參與電池回收工作。動力蓄電池回收遵照有限梯級利用的原則,對電池健康狀況進行評估,發揮電池的剩余價值,同時回收具有較高提取價值的元素,進而形成動力蓄電池的閉環產業鏈、資源最大化利用以最大程度降低對環境的污染。
加大動力蓄電池再利用關鍵技術研發
周善紅建議,研發動力蓄電池單體、模組、電池包的自動化拆解技術和設備,實現高效率、智能化拆解,提高銅、鐵、鋁等金屬回收率。開發正、負極材料回收技術,提升對鎳、鈷、錳、石墨等的回收率。開展鋰離子電池的循環技術研究,為其生產提供安全和環保方面的工藝措施和裝備保證。建立準確度高、應用范圍廣的動力蓄電池健康狀態評估技術,對其壽命進行精準評估。
推動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商業化發展
周善紅建議,制定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激勵實施細則,建立明確的賞罰機制,建議對回收企業按照電池套數、容量等進行前期補貼、稅收優惠,保證回收企業的經濟效益。開展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效益評估,開展成組技術成本分析,以及再利用場景的經濟效益分析和社會效益分析,在此基礎上進行創新商業模式試點示范,對具有價值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進行推廣。積極探索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場景和潛在市場,包括作為低速電動汽車、叉車等的動力蓄電池;智能電網的削峰填谷;太陽能光伏電站、風力發電的儲能裝置;偏遠地區分布式供電、通信基站后備電源以及家庭電源調節等,充分挖掘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價值,實現資源集約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