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作為老工業城市和國家能源重化工基地,一度被列為全國環境污染最重城市之一。但自2012年以來,該市多措并舉,大力改善城市環境質量,2014年1月—10月,空氣質量優良天數174天,同比增加35天,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齊抓共管,構建聯動機制。堅持“環保一票否決”制,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的全面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組;多措并舉,推進空氣質量改善。2012年起全面實施工業污染治理、揚塵污染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飲食服務行業環境整治、垃圾和秸稈焚燒污染控制“五項整治”,2012年—2014年關停搬遷污染企業286家,同時2014年取締小火爐12375臺,拆除城中村黑煙囪6006根,拆除棚戶區13892戶;強化考核問責,部門協同執法。制定了《太原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實施重大工程“一事一表”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監督考核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制定問責辦法,實施提醒談話、定期約談、嚴格問責三項制度,督促各項工作加速推進,加強責任追究;各方增加投入,資金得到保障。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投入2.98億元,用于太原市大型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和脫硫除塵改造提升。山西省財政先后投入資金近30億元用于大氣治理、西山綜合整治,210億元用于清潔型供熱、氣化太原和污染企業治理。出臺優惠政策,制定《關于全面推進省城環境質量改善若干政策規定》,對納入集中供熱的老舊建筑減免收取熱源異地建設費,鍋爐房燃氣配套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