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筑日常管理松懈
致公黨上海市委經過調研發現,目前,在物業管理上,尚未落實市政府要求的一樓一冊管理,更談不上有針對保護保留建筑的專業管理措施。有相當一部分歷史建筑被事業單位所占用,部分歷史建筑處于閑置狀態,日常管理松懈,部分僅為居住功能,相關的基礎設施和居住條件都與現代居住理念相差甚遠,甚至有部分歷史建筑的空間被層層轉租,作為群租房使用。
“盡管民間保護熱情高漲,市、區兩級領導也很重視,但街道一級的認識還不足,許多居委會干部都不知道自己的里弄屬于里弄風貌保護街坊。”參加課題調研的致公黨人士指出,這對歷史建筑的保護顯然是不利的。
完善監管追責處罰條款
據介紹,上海的保護保留建筑中,有80%是近現代建筑,而且這些建筑絕大多數還在使用當中。如何對保留保護建筑開展行之有效的保護?致公黨上海市委的提案給出了不少點子。
點子一:堅持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分類指導,采取“保護、改善、整治、拆除、更新、保留”的保護方法,將歷史建筑的保護與有機更新分成多層級進行保護管理修繕,形成一套具有上海特色、符合上海實際的歷史建筑日常保護辦法。立即開展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尤其要完善監管,追責和處罰條款。
點子二:保護建筑物業管理服務采購的需求論證、招標評審或磋商和談判中,必須有熟悉物業服務和保護業務的專家參與。保護建筑物業管理不容許試錯,從事保護建筑工作的企業和人員應經過相關知識的培訓,物業管理服務機構應在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管下,建立健全管理服務區域內日常巡視、養護、維修、裝修、改建、擴建和新建管理程序。
點子三:物業服務單位對保護建筑物業管理區內發生的違章違規行為等有取證的責任,對規劃控制范圍內有損保護建筑的行為等有取證責任。對此,有關方面必須出臺相關政策,賦予物業公司權利,要求保護建筑物業管理區外但在保護范圍內的相關單位協助或代為取證,相關單位不得推脫和不作為。
點子四:對不同時期、不同風格以及使用功能需求的歷史建筑,建立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估指標體系,提升保護名錄產生的科學性;建立“一處一標識”、“一處一檔案”、“一處一定責”的精細管理機制,組織專家和部門對管理和修繕方案進行專業審核論證,對物業管理和修繕工程進行全程監督和技術指導,實現科學修繕與合理使用的結合;建立多層次保護技術體系。
點子五:建立歷史建筑精確的三維數據檔案,配合歷史建筑的長期監測,定期對歷史建筑等進行精度數據采集從而得到監測報告;通過檢測手段,判斷建筑的現階段狀況,安全和質量的綜合性評估,保證歷史保護建筑的長期和良好的運行狀態,為歷史建筑提供安全保障,并出具全面的房屋檢測報告和加固建議及方案。